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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馆新馆餐厅厨具采购项目方案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17:41:59 来源:福州科技馆展教部

  福州科技馆新馆目前已全面进入室内装饰装修阶段,需开展餐厅厨具采购项目。为了进一步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价格,使其更加符合项目需求和当前的市场情况,现对福州科技馆新馆餐厅厨具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方案征集调研,欢迎有意向承接此业务的供应商联系商洽。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二、项目需求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新馆员工餐厅现处于毛坯状态,为了保障过渡期间满足馆方驻新馆工作人员、布展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用餐需要,先行启用员工餐厅300平方米,装修后需能够满足约300人用餐需求。餐厅厨具设备如电磁炉灶、蒸饭车星盆工作台、制冷设备、洗消系统、排烟和灭火系统、餐桌餐椅餐具等产品,要求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产品(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同时产品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等特点,餐桌餐椅等家具使用基材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新检测标准E1级以上。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产品,若提供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认证的,则应提供通过认证的产品,以及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限价60万,由报价人现场查勘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及报价。

  三、材料要求

  报价人应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方案书;

  2.报价函(需提供分项报价);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需由副本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5.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

  6.相关资质证书(需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我馆安全保障部。

  四、报价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17:0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联系人:连清容 联系电话:0591-8820175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橘园洲大桥下福州市科技馆南馆,邮编:350028。

  附件1:项目需求书

  附件2:报价函

  附件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4: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5: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